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都市妖孽 > 第一百二十八章 所以荣耀

?酒水顺着何击壤的发沿滴落,又逐渐在吧台上汇聚,成了一条小溪,猩红如血,恰如陆桥雪涂抹了唇彩的嘴唇。

  “怎么不说话了?你不是要保护我么”陆桥雪指着模样狼狈的何击壤疯癫大笑,笑出了眼泪,笑疼了心肝。

  何击壤面无表情,无喜无悲,只是用拇指揩掉眉间残留的酒渍,一举一动都极其认真,每一个细节都要一丝不苟的完成,仿佛一台没有任何感情的精密机器。

  也许在别人看来这种耻辱足以让任何一个有种的男人狠狠摔对方两巴掌,他却是无所谓,真无所谓,和他在苗寨里刻骨铭心的记忆相比,这种程度的小小打击,又算的了什么?只是指尖酒渍的颜色让他有些不喜,这个颜色让他想起了第一次杀人时的夜晚,回忆远远谈不上美妙,那个人的血同样溅在了他的眉毛上,血浆浓稠得化不开,呛得他睁不了眼。

  “你的手在小幅度的颤抖,你很想杀了我,但是你还得保持着恭敬的模样。你看,男人,都是口是心非的东西。”仿佛刺激还不够深刻,陆桥雪笑容温和,用言语一刀一刀狠狠扎着何击壤的心窝。

  对于何击壤这样的男人,陆桥雪骨子里还是有点喜欢的,不是为了报复席子戌随意找来的喜欢,而是那种最病态的喜欢。陆桥雪很希望这个男人在被自己如此羞辱后丧失了所有的理智,不顾一切的冲来撕开她的晚礼服,狠狠啃咬自己柔若无骨的身体,就像那天席安邦葬礼时大雨中黑伞遮挡下的一幕。

  这种刺激让她有种几乎要呻/吟出来的快感。

  可惜,他还是什么都没做,反倒更加警惕的眯眼打量着四周,像一只盘亘了许久却依旧没有发现猎物的凤头鹃隼。

  “懦弱。”没有得到任何反应的陆桥雪大感无趣,不再撩拨这个呆板到木讷的男人。

  她将杯中最后一点残留一口饮尽,拉了拉象征席家少奶奶位置的礼服衣领,像一位最雍容华贵的贵妇一样骄傲的站了起来,给一个一直偷瞄她的牲口大方的送出了一个飞吻,寻思着下面应该去哪一家酒吧找帅哥。

  “美女,看得出你很无聊,要不要一起去个够嗨的地方?”一个白袍青年端着高脚杯自来熟的走了过来,夜场里很常见的勾/搭与偷吃,一般来说,只要价码合适,大多数都会一拍即合,各取所需。

  “什么价?”陆桥雪眨了眨眼睛,这种端庄中折射出来的妩媚,基本可以通杀所有下半身功能正常的牲口,白袍男子迷离的眼神和夜场里其她女人嫉妒的表情让她非常满意,要是所有人都像何击壤一样无趣,那还活个什么劲儿。

  白袍大笑道:“如此美人,千金难求,你开价。”

  陆桥雪从黑色lv包包内抽出厚厚一叠,没数,直接赛到了男人胸膛口袋里:“这么多,够了么?”

  白袍哑然,再也笑不出来,感情把自己当鸭子了?他不着痕迹的瞥了一眼摇曳在数十米开外,将开山刀捂得严严实实的真“鸭子”,笑容玩味。

  瘫软在吧台上烂醉如泥的保镖听到有陌生男人在说话,酒意都减淡了几分,艰难的爬了起来,眼神中带着浓厚的敌意。

  危机瞬间来临。

  当陆桥雪的手还没来得及从白袍胸口挪开的时候,一道黄色身影闪电般从白袍青年身后窜出,快到连何击壤这样的高手都没来得及反应,抢过那只装有大量金卡的限量款lv包包,险之又险的避开了何击壤的苗手“一袖摸鱼”,泥鳅般滑入茫茫人海,转眼就要消失不见。

  如果有摄像头可以录下这一切,有心人就会发现,黄袍身影自始至终都被白袍有意无意的挡在了何击壤的视线死角之外,配合默契,令人叫绝。

  包里有很多重要东西的陆桥雪焦呼,钱财丢了倒是小事,她手机里的那些照片如果流传出去后果不堪设想。

  试想网上那些无所事事的贱民们看到往日高居神坛的陆家千金,席家少奶奶居然全身赤裸的躺在不同男人怀里,会掀起怎样的狂风暴雨?

  她根本不敢继续往下想。

  “追!”

  陆桥雪怒道,温庭送来醉了七八分的的保镖豪气顿生,撒开步子往人群里面跑,不过瞧这踉跄姿态,八九是没戏了。

  心神不安的陆桥雪转头竟然看到何击壤纹丝不动,恼怒道:“何击壤,你还不追?”

  何击壤眼神微眯,看着白袍,不发一言。

  陈竹马知道他在想什么,笑着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陆桥雪急道:“快追呀!”

  “包再值钱,也比上小姐的安全重要。”何击壤平静道。

  “你个小心眼的贱人,那只包追不回来,我就自杀!我自杀,那个女人也不好过!”着实放不下包里物品的陆桥雪忍不住跳脚大骂。

  “去吧,这位漂亮的小姐有我保护呢。”白袍男子笑脸盈盈的开了口,俨然一副迫不及待要找准机会霸王硬上弓的猪哥模样。

  何击壤大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向着黄袍方向一路狂奔。

  也许是黄袍刻意等待的缘故,几次兔起鹘落,居然后发先至,追平了以身手见长的黄袍儿,左手瞬间探出,一袖摸鱼,滑不溜丢的黄袍儿脚底抹油,甚至戏耍对方一番的如意算盘彻底落空,被迫要正面对上了这个鹰隼一样的男人。

  术业有专攻,混黑的也一样。

  偷鸡摸狗之类的左道三千才是黄袍儿的擅长所在,他一直自诩为昔日孟尝君手下鸡鸣狗盗两位大侠的隔代弟子,在这个领域,别说是一个何击壤,就算那个敢在上海自比杜月笙的男人来了都得甘拜下风。

  话说回来,鸡鸣狗盗之人要是被迫和人正面玩儿对杀,基本也就是被人三两下就轻松毙于刀下的命,如果是何击壤这类的彪悍人物,大概一刀也就够了。

  所以黄袍儿一个照面就被他扯住手腕,一扭,咔嚓,不顾陈竹马劝告偷偷带上的西瓜刀直接坠地。

  何击壤大力钳住黄袍儿的头发,任其如何挣扎撕咬左手依旧纹丝不动,稳若磐石,右拳蛟龙出海,气势磅礴的一拳锤鼓一样夯在了黄袍儿小腹之上,只一下,黄袍儿倒地不起,生死不知。

  何击壤的狠绝不是陆桥雪这类女人可以想象的,没有人知道他为了今天这一身杀人的本事付出了怎样惨痛的代价。

  这个疯狗一样的男人跪过,咬过,低头过,疯魔一样日复一日的在最湍急的苗江里刺出了一刀又一刀,只为了能有朝一日亲手杀掉那个手把手教会了他苗疆正统三十六手的师傅。

  当终于如愿看到那个男人死前因为不可置信瞳孔缩小到只有针眼大小的时候,他没有大仇得报后的兴奋,只有一刀又一刀割肉时的冷漠。

  这样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男人,却愿意带着仇人的女儿翻山越岭,经历了十四次的生死边缘游走,才扛下了整个苗疆32明寨,72暗哨铺天盖地一样的追杀。

  为了活命,他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却给他留下不可磨灭印象的伟岸男子。

  为了活命,他心甘情愿的给这个立志要在上海做杜月笙的男人做牛做马。

  为了活命,他可以被一个女人肆无忌惮的泼了满脸的酒水却依旧风平浪静。

  为了活命,为了她能活命。

  所以卑微,所以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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