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转身遇到你 > 第一章 我是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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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有了小三,你怎么办?”

  “怎么办?老公,你放心,我绝对不会退位让贤。法律上,你们永远不会合法,只有我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原配。这个家,我永远都是女主人!拖也拖残你们!除非哪天我想通了,不想要你了,那你们就可以合法了。”

  “真到那时候,我都不爱你了,就直接把你赶出去,带她回来,你能怎么办?”

  “赶我出去?别逗了,只要法律上我是你的合法妻子一天,我就有权利住在这里,谁敢赶我走?!”

  “到时候人都来了,你不走?”

  “人来?谁爱来谁来!谁呆不惯谁走!反正我是不会走的。

  我走了,你们住我的大房子,躺我的床,用我的东西,让我孩子管她叫妈,霸占了我老公,还想霸占我房子,门都没有!

  我接手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廉价的原材料,现在被我改造的,基本变成抢手的高档货了,还没等价值回收,就被其他人拿走享用,怎么可能!我又不是培训机构,我也不是慈善中心,哪那么大度!

  老公,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去吧,这里我是不会先离开的。你们那个充其量也就只能称之为:偷情。登堂入室当女主人,想都别想!

  再者,我还就告诉你,因为伤心而离家出走那都是傻子!”

  “媳妇,你够狠!”

  我叫林茜,今年32岁,是xi,不是qian。硕士毕业,工作六年,就职于世界500强企业,每天朝九晚五,工作地点在新兴城市中心的5A级写字楼里。结婚5年,有房、有车、有老公、有孩子,是名符其实的“四有新人”。收入稳定,为人乐观,性格开朗,爱说爱笑,还一头长发,个子挺高,长的还不丑,也算是上帝眷顾了,或许在很多人眼里我都应该是被羡慕嫉妒恨的典型吧?

  郑奕哲,我的老公,比我大2岁,我们同属于一个企业下的两个分公司。单位之间相隔不是很远,工作性质又很相近,可惜,对于工作,我们并不能得到太多的共识。我和奕哲从小便认识,我们在一个地方出生,在一个地方长大,因为那里实在太小了,所以我们从小学、初中一直到高中都是一个学校的。我可以说鉴证了他整个的成长过程。之所以说是我鉴证了他的,而不是他鉴证了我的成长,实在是因为奕哲在学生时代确实是太出名了。家庭好、长的帅、个子高、爱打篮球,几乎是上下3届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那个时候,我们都曾经偷偷从窗子里看他。当然他的缺点也是一大堆的:逃课、打架、早恋、成绩不好。在我们那个时候的学生时代,早恋是比任何罪过都感觉更不能让人原谅的事情。他总是牵着我临班女孩的手,送她上下学,虽然大家都在身后议论纷纷,但我知道,那多数都是因为嫉妒。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谁又不希望有奕哲这样一个男朋友呢。

  而我,和奕哲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听话——听老师的话、听家长的话;我努力学习——以至于小学到高中当了12年的学习委员。不过,我并不呆板,我曾经是校艺术团的一员,想当年老师带我们参加各种汇演,各种下基层的慰问演出,我在那个小地方也算小有名气——因为大部分跳舞蹈的孩子成绩都不理想,而我却是个例外。也许从小学到中学里,我做过最叛逆的事情,就是鼓动了舞蹈团里的大部分女孩子,在一次参加省里汇演前,全部剪掉了长发,气的舞蹈老师大发雷霆,发誓要开除我们。于是,“小百灵”艺术团基本变成了“秃百灵”艺术团,那张几乎都是短发的、我们演出的合影,一直保留在我的相册里。

  哦,也许还有一样,那应该是1999年的时候,当时爱死了范晓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太爱她那个干净利落的小平头了,于是,我也剪了那样一个头发。据说全校震惊。后来也有人剪了同样的头发,听说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里谈了很久的话,那人很不服气的说:“林茜也剃了一样的头发!”老师却说:“林茜成绩好,你呢?”

  那时候提到我,大部分人会竖起大拇指。而提到奕哲,大部分人却只会说:长的真帅。这就是我和奕哲最大的区别。

  我们只是青梅却并未竹马。

  再后来,奕哲去了上海读书。而我也为高考而紧张的忙碌着。再再后来,在高三毕业后的聚会上,时隔一年再见到奕哲,还是那样帅气,他不知为何会来到我们的毕业聚会上。我记得那天大家都喝了很多的酒,只有我是滴酒未沾。我搀扶着那些划着八字的朋友在篮球场上大喊大叫,我永远记得那天那些掉在我身上大颗大颗的眼泪。后来我们去了一个同学的家里,奕哲也在,他们都醉的一塌糊涂,我帮每个人倒水,当然也包括奕哲,好像还拿了毛巾给他,帮他擦了擦脸。那确实是张太俊俏的脸了,以至于如此难忘。这是生命前18年里我们最接近的一次。

  那个暑假过后,奕哲依旧回到了上海。而我不太如愿的来到北京开启了我的大学生活。4年后,我大学毕业,又不太如愿的去了另一个城市读硕士。而奕哲却离开了生活了7年的上海来到了北京。我们就像两个根本无法相交的平行线,你来我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延伸,本无法相逢。

  可命运就是这样。你永远无法预知你的未来。

  那一年,我24岁。

  那一年,北京的夏天依旧炎热。离开后第一次回来。在朋友开的小小的餐馆里,竟然看到了奕哲。6年未见,他依旧阳光如故。黑色的紧身背心,短裤,人字拖,特别随意的穿着,但穿在他的身上,却仍是那么吸引人的目光。我承认,那一刻,我的心又活了起来。

  我是林茜。

  我应该是那个在任何时刻都不会被击倒的林茜。我又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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