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都市妖孽 > 第一百三十四章 陈年旧事

?    二十年前,武汉白家。

  

      客厅中人声鼎沸,大多数是已头发花白的老头子,每个人身上都有一股子上位者的气息,严肃却不逼人。只是当一大群上位者聚在一起的时候那滔天的气势自然不容小觑。虽然说算不上国家领导人那个层次的会议,而且也和国计民生没什么关系,只是为了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孩子。

  

      整间屋子只有两个模样相对来说比较年轻的中年人,都算不得一表人才,但举手投足之间那股发自肺腑的儒雅自然不是拿着《红与黑》装文人却连司汤达是谁都不知道的家伙们能模仿得来的。

  

      “非去不可么?”相对壮硕的中年人递给另一个仰望天空的家伙一根大中华,然后划着一根火柴,给两个人都点上。

  

      “棐桃花老神仙西行之前说了,南京是一个埋葬了六朝的怨气积攒了千年的戾气如今终于有机会修成正果的一处龙穴。”瘦弱中年狠狠的吸了一口烟,心里有一丝惆怅,自己的老婆生下这个孩子之后便悄无声息的失踪了,有人说是一辆大林肯接走了那个马背上比男人还潇洒的女人,也有人是夏家菩萨亲自接走了这枚三十年来最璀璨的掌上明珠。

  

      “龙穴是好,但是老神仙也不是没说过,姓白的人在南京犯冲,没准这一去就是一个死啊。”壮硕中年人拍了拍那个姓南的瘦弱中年人继续说道:“关山,这一走,如果能修成正果还好,万一前功尽弃……”

  

      “我白关山自当无悔。”瘦弱男子面无表情道。普通人听到这个名字不会有太大反映,但是如果有武痴听到这个名字绝对会陷入癫狂,因为在武汉黑拳市场,有一个很无聊却又很权威的榜单,人们称作十五榜,意思榜上永远只有15个人。而白关山恰好就是当之无愧的榜首,以一己之力打败了第二,第三,第四这三个家伙的联手。

  

      白关山,武汉白家第一人。

  

      “我白家没落几十年,难道就真的不想东山再起,卷土重来?老爷子养了我白关山三十多年的儒雅,那我就要带着这个老白家的种去边境金三角养上二十年的杀气,这样,以杀止杀,再进南京,何愁不能一举飞黄腾达,到时候,区区一个广东夏家又算得了什么?”白关山笑容诡异。

  

      “你还是放不下白、夏两家的恩恩怨怨么。”孔垓下平生很少佩服人,而棐桃花老神仙自然是第一个,第二个就要数眼前这个瘦弱男子白关山了。棐老神仙的强悍在于那一身未卜先知的功力,几次小露身手都让他惊为天人。传说东北阎王乔四爷就曾被他指点过,说其“诚是大富大贵之相,可又损于大福大贵!”事后证明,半点不假。

  

      可惜老神仙留下八字批言后就飘然离去,一路向西,让孔垓下心中颇为遗憾。而白关山,除了心机狡诈,战斗力**之外更让他佩服的就是那堪比精神病一样的脑子,要不是这个疯子心血来潮也不会出现在十五榜这种无聊的东西上面。

  

      “我放下了,那都和我没关系了,我白关山七岁逃出白家,二十岁名满天下,那些所谓的大悲大喜我都尝试过,什么大风大浪我也都走过了,而唯一没做过的就是培养出棐老神仙嘴里比白关山要有出息十倍的白家小子。”白关山嘴角笑容灿烂,那个才两岁大的孩子正在比一帮老头把玩小鸡/鸡,也不知道心里到底愿不愿意这样被一大群老爷们观摩把玩。

  

      “垓下,你女儿可是我的儿媳妇,别忘了。”说完之后便走向自己的孩子,看见那些在**部,教育部,甚至政/治局都手握重拳的老人们在把玩自己儿子的小茶壶之后直接破口大骂:“都给老子闪开,让你们儿子给你们生孙子去,别来稀罕我们家这根带把的种。”

  

      老人们被一个后辈训斥,居然也没发火,只是又弹了一下小家伙的鸡/鸡这才大笑着离开。白关山黑了张脸抱起孩子大步走出屋子,然后消失于浓稠如墨的夜色之中。这时门被推开,一个头发花白,脸上皱纹却不多,老年斑更是少之又少的老头走了进来。

  

      “关山和那个孩子终究有一个劫,过去了便是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过不去便是前功尽弃湮灭灰飞。”老人说到,语气不平不缓。但是所有人都摒住了呼吸,就算是那个在政/治局常委做委员会长的家伙也不例外。

  

      “夏家那里,还要打么。”那个在武汉当地担任常委的委员长李道德坚定说道。

  

      “打,打到他们怕为止。”老人闭目养神,再不吭声。

  

      ……

  

      ……

  

      上海,龙王庙附近,一个叫做山水的家伙正在逃亡的路上,这个本应该出现在高中课堂上的年轻人此时就是让整个个县城都不寒而栗的角色。

  

      一个刚杀过人的角色。

  

      山水是一个活到糊涂的家伙,等他知道自己的父亲被人乱倒砍死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甚至不知道这个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亲的名字。在他印象中,父亲从小就是一个只知道拿着一根管子吸食那些和面粉差不多的粉状物体,也是到了十二岁的时候才知道那是白粉。

  

      身上一共有也才只有103块钱,他却用这仅有的103块钱一路辗转,来到了神仙一样的城市,上海。

  

      而他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杀人,只因为那个自己最喜欢的同桌和最讨厌的父亲被同一伙人残忍杀害,这已挑战了山水那根最癫狂的神,小时候也练过四五年的马步站桩的山水直接抄起那把平时只用来切菜的菜刀找到了那两个罪魁祸首,直接捅翻在地。虽然说这些混混都是上了二十五岁的成年人,身体自然要比看上去无比瘦弱的山水来的结实,不过一个是站了五年一点不含糊的硬功桩的习武之人,两个是早就被酒色掏空的一副毫无力气可言的小混混,战斗结果不言而喻。

  

      山水四处打听,终于听到了一个最近气势如虹的名字,当天知道那个男人敢用杜月笙自比后,直接找到这个男人旗下的歌厅,在掀翻了四五个保安之后终于惊动了这家厂子的背后大哥,陆荆轲。

  

      “我想跟你混。”山水也不管那些保安的咿咿呀呀的叫嚷声,只是盯着一脸笑容的陆荆轲。

  

      “可以,那你先把他杀了。”说着从衣服口袋里面拿出一叠照片,而只是抽出一张递给山水,再无其他话语。

  

      第二天道上就传出天狼社的二当家惨死在一家宾馆的卫生间里的消息,陆荆轲自然知道这个是山水做的。山水回来之后陆荆轲便给他摆了桌不算丰盛的庆功酒,看着山水狼吞虎咽的模样,产生了养狼的念头。

  

      李山水,何击壤,自此势成水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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